
美都新闻网 2 月 2 日(综合报道):据中媒报道,中国首都北京市卫健委日前发布新冠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通知指出,严禁超范围开展新冠病毒相关实验活动,实验室要设立专库储存新冠病毒毒株或样本。
据北京日报2月2日报道,市卫健委要求,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冠病毒培养、动物感染实验、核酸检测等实验活动,需经国家卫健委或市卫健委批复后方可开展,且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北京市新冠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超范围开展实验活动。
此外,根据通知,从事新冠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设立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实做细风险评估,加强人员防护;强化骨干人员培训,提升能力和水平;要设立专库储存新冠病毒毒株或样本,实行双人双锁,并配备监控设备,实验结束后,依规做好处置或送交保藏;运输新冠病毒毒株或未经培养的潜在感染性生物材料样本的,应经国家卫健委或市卫健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据报道,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摸清辖区内从事新冠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单位性质、实验活动类型,保存新冠病毒毒株及样本情况等,建立台账,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强化监督检查,切实防范生物安全风险。
北京市政府发布的通知支持市卫健委于今年1月17日发布的类似规定。
武汉大学病原生物学系副主任杨占秋透露,这不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出台生物实验室安全条例。2021年,中国通过了《生物安全法》,以加强生物实验室安全建设和运营的法律框架。
( 雨林编辑,来源 :美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