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作出决定 年度税务报表提交期限延至4月21日

和平日报,3月30日,由于看到社会民众兴致勃勃以及与税务特赦的实施同时到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延长2016年期所得税年度税务报表(SPT)提交的行政时间。

财政部税务合格部门资深助理苏利约.乌多摩(Suryo Utomo)于周三,在雅加达税务总局总部作出上述表示。

他说,“有关提交2016年度个人税务报表事宜,由于和税务特赦实施最后一天同时到期,因此,我们作出决定延长年度个人税务报表期限至2017年4月21日。”

根据法规,年度个人税务报表的提交期限于3月31日,而对机构纳税人的年度税务报表提交期限则于4月30日。对个人税务报表的期限加以延长,是因为在这同时税务特赦计划的实施亦结束的缘故。

税务特赦的实施已于2016年7月份开始履行,且将于2017年3月31日结束,或为期九个月。

苏利约说,2016年期所得税年度税务报表提交日前的延长,仅适用于其行政而已,至于其税务的支付最迟须于3月31日进行。

他接着说,“其提交的期限可延后至4月21日,但其支付日期按规定为2017年3月31日。可通过电子提交进行或邮政也可以。”

上述2016年期所得税年度税务报表提交期限的延长,已载入税务总局长条例(Perdirjen)中。

(印尼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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