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出決定,2015年12月9日(週三)全國同時舉辦地方選舉之日定為公共假日。這一決定載於第25/2015號總統決定書,已於2015年11月23日(週一)由總統佐科威簽署。
把今年12月9日定為公共假日,為了給予公民最好的機會,盡善使用他們的選舉權。
“把2015年12月9日定為公共假日,為了在全國同時舉行省長與副省長、縣長與副縣長以及市長與副市長選舉。”
總統決定書第一章節如此表示。
決定書第二章表示,總統決定書自發表之日亦即2015年11月23日起生效。
在此之前,普選委員會熱烈響應把舉辦地方選舉之日定為公共假日的決定。普選委員會曾經要求,把12月9日定為公共假日。原因是,不少已經登記的選民,在區外有活動,但沒有執行選舉義務。
“普選委員會熱烈響應把舉辦地方選舉之日定為公共假日的決定,以示政府對地方選舉的支持。這是正確的決定,我方熱烈響應,並高度評價。”普選委員會專員哈達爾.納菲斯.古邁週二向媒體如此表示。
普選委員會希望,由於是公共假日,選民有足夠的時間到投票站使用他們的選舉權。這樣一來,選民的參與率會增長。“特別是每天在外地工作的選民。”哈達爾說。(印尼星洲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