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K:出口外汇收入可作融资抵押品

和平日报, 2026年6月8日,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 (OJK)表示,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入 (DHE SDA)可被视为现金抵押品,在坚 持审慎原则的前提下,为企业融资需求提 供支持空间。 “我们支持将DHE SDA 资金作为现金抵押品,只 要其符合OJK关于商业银 行资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规 定,包括伊斯兰商业银行 (BUS)和伊斯兰业务单 位(UUS)。”

OJK委员 会主席 Friderica Widyasari Dewi于6月5日(周五) 在雅加达举行的2026年 5月OJK月度委员会会议 (RDKB)结果新闻发布 会上表示。

Friderica Widyasari Dewi 指 出 , 对 于 以 D H E SDA现金抵押品作担保且 符合相关条件的融资部 分,可不计入贷款集中度 上限(BMPK)的计算范 围。 “为支持落实《2026 年第21号政府条例》有关 DHE SDA的规定,OJK也 已向银行业发函作出相关 说明。”

她表示。 谈及DHE SDA 政策的实施情 况, Fri d eri c aWi dy a s ari Dewi表示,OJK将持续加 强对托管账户( e s c r o w account)的监管,该账 户被用于落实相关政策安 排。 此外,OJK还将确保银 行业提供充分支持,并进 一步强化与相关部委及机 构之间的协调配合。

据了解,DHE SDA政策 的核心要求之一是,出口 商须将100%的自然资源 出口外汇收入汇回印尼金 融体系,确保回流(repatriation)合规率达到 100%。 同时,自然资源出口 商还必须将DHE存入印尼 金融体系内的专用账户, 其中油气行业最低留存比 例为30%,非油气行业则 须留存100%。

相关资金的最低留存 期限分别为:油气行业3 个月,非油气行业12个 月。 DHE SDA的汇回(repatriation)及留存(retention)均须通过Himbara成员银行办理。 对于双边贸易协定、 谅解备忘录或其他合 作协议项下的业务安 排,矿业领域产生的 DHE SDA最低留存比例 为30%,留存期限不少 于3个月,且可存放于非 Himbara银行。 此外,外汇DHE兑换 为盾币的比例上限已由 原先的100%下调至最高 50%。

( 雨林编辑,来源: 印尼商报 /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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