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回应2027年税收聚焦租赁住房

和平日报, 2026年8月12日,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强调,目前尚无计划在2027年推出专门针对出租房屋或出租房产所有者的新税种。

据安塔拉通讯社8月10日报道,印尼税务总局宣传、服务和公共关系司司长英格(Inge Diana Rismawanti)说:“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尚未提出2027年专门针对出租房屋或出租房产所有者的具体工作计划。”

英格指出,相关消息源于2027年国家收支法案公共沟通论坛。论坛讨论了税收政策的一项总体方向,即扩大税收基础,并提高纳税人对现有税收义务的遵从度。在此背景下,房产租赁收入是论坛上提出的一个例子。

英格表示:“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现行规定,出租土地和(或)建筑物所得收入本身就属于所得税(PPh)的征税范围。因此,这并不是新增一种税收。”

她指出,税务总局在制定2027年工作计划时,将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工作计划实施参数、风险分析、系统准备情况以及经济和社会状况。

与此同时,在履行纳税遵从监督职能时,税务总局也将采取基于数据和风险分析的方法,同时兼顾公平、比例原则以及社会经济状况。

她强调:“税务监督并非仅仅依据是否拥有出租房屋,而是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整体情况以及其税收遵从风险水平。”

英格表示,税务总局了解出租房屋所有者的情况各不相同,其中包括一些仅拥有少量出租房屋、并将其作为收入来源之一的普通民众。

因此,税务监督将采取有针对性且适度的方式,同时继续强调通过劝导和教育的方式,推动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

英格说:“税务总局将继续坚持公平原则、法律确定性原则,并为纳税人履行税收权利和义务提供便利。”

( 雨林编辑,来源: 美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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