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营业额5亿盾以下网店商家免代扣所得税

和平日报, 2026年7月2日, 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强调,通过电商平台代扣《所得税法》第22条税款的新政策,并非适用于所有线上商家。

7月1日,税务总局局长比莫(Bimo Wijayanto)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政策设有多项豁免规定,尤其是为了保护营业额较低的小微企业。其中,个人线上商家年营业总额(营业额)不超过5亿印尼盾的,可免于缴纳第22条所得税代扣。

比莫说:“年营业额不超过5亿印尼盾的商家,我们不会代扣《所得税法》第22条税款。这项政策不是为了增加小微企业负担。”

要获得上述豁免,商家须向电商平台提交营业额声明函。只要年营业额仍低于5亿印尼盾,平台便不会代扣第22条所得税;但一旦营业额超过这一门槛,商家必须更新声明函,平台随后将按营业总额的0.5%开始代扣最终所得税。

比莫强调说:“商家只需向平台提交营业额声明函,平台就不会进行代扣。”

除年营业额不超过5亿盾的商家外,税务总局还规定,以下交易同样免于代扣第22条所得税:

印尼境内个人纳税人作为科技平台合作伙伴提供的快递、物流配送服务;持有免预扣或免代扣所得税证明的商家销售商品或服务;手机充值话费及SIM卡(预付卡)销售;黄金首饰、金条、宝石及类似商品交易(依照现行规定);土地和/或建筑物产权转让,以及土地和/或建筑物买卖协议权利转让等交易。

比莫表示,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在电商平台上的商家都会自动被代扣税款。我们希望这一政策能够为线上和线下商家创造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

比莫指出,一直以来,传统实体商家都依法承担经营所得纳税义务;而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的交易规模大幅增长,因此有必要建立更加公平的税收制度。

他说:“电子商务已经发展到非常大的规模。基于我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完整治理程序,我们认为实施这一所得税征收机制,是为了实现国家税收公平。”

作为该政策实施的一部分,印尼税务总局已正式指定 Tokopedia、Shopee、Lazada 和 Blibli 四家电商平台,作为国内商家通过电子商务取得收入的《所得税法》第22条代扣代缴义务人。

( 雨林编辑,来源: 美都新闻网 )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