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日报, 2025年12月22日, 雅加达 ——印尼监察专员公署成员叶卡·亨德拉·法蒂卡表示,第一经济部门及其下属的五个监察专员公署代表处(分别位于西苏门答腊、明古鲁、万丹、南加里曼丹和哥伦打洛)在2021年至2025年期间成功为公众挽回了1.603万亿印尼盾的潜在损失。这一成就体现了在经济部门公共服务领域消除管理不善行为所取得的切实成效。
这是在2025年终报告提交(Catahu)活动中宣布的,该活动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在雅加达南部的印尼监察专员办公室举行。
叶卡在报告中说:“从 2021 年到 2025 年底,我们收到了 5173 份公众举报,解决率为 81.25%,即解决了 4642 份举报。”
过去五年,印尼监察专员成功追回的公共损失累计金额分别为:2021 年 410.1 亿印尼盾,2022 年 2018.7 亿印尼盾,2023 年 9208.3 亿印尼盾,2024 年 3000 亿印尼盾,2025 年 1399.3 亿印尼盾。
在国家财政问责方面,印尼监察专员指出,每投入1印尼盾用于公共服务监督预算,就能为公众节省17.60印尼盾的损失。具体而言,三级首席助理的效益成本比最高,达到96.83。这一数字表明,国家预算在公共服务监督方面得到了高效利用。
除了处理公众举报外,印尼监察专员公署还通过各种快速评估(RA)和系统审查(SR)活动,持续履行其防止行政不当行为的职能。其监督和预防的重点战略领域包括:化肥补贴管理、住房贷款(KPR)和人民商业贷款(KUR)服务、税收、海关和消费税服务、棕榈油行业管理以及免费营养餐计划(MBG)的实施。
印尼监察专员署的一项战略调查结果显示,由于棕榈油行业治理不善,可能导致高达279.1万亿印尼盾的国家财政收入损失。这一调查结果凸显了加强监管、强化综合可持续监督的必要性。
《2025年国家发展战略报告》还包含多项监测结果和建议,旨在改善农业和食品部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业、贸易、工业和物流以及税收、海关、消费税和货物及服务采购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这些建议旨在加强法律确定性、提升治理水平、改善机构间协调,并鼓励更有效地整合监测体系。
叶卡强调,印尼监察专员的监督不仅起到纠正行政不当行为的机制作用,而且还起到系统性改进公共政策治理的预防作用。
他强调:“这份年终总结不仅是一份绩效报告,也是对公共服务治理可持续改进的共同反思和鼓励。”
在同一场合,印尼监察专员公署副署长博比·哈姆扎尔·拉菲努斯对各利益相关方的合作表示感谢。他指出,这种强有力的沟通与合作体现了印尼监察专员公署作为印尼公共服务监督机构日益清晰的作用。
“已经建立的合作关系需要不断跟进和改进,以便公众能够越来越感受到公共服务改善带来的好处,”鲍比说。
印尼监察专员重申,将持续加强对行政不当行为的监督和预防职能,以确保提供公平、透明、符合公众利益的公共服务。
出席此次活动的还有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粮食事务统筹部常务秘书卡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贸易部秘书长伊西·卡里姆、土地纠纷和冲突处理部/国家营养局总干事埃科·普里扬戈多、经济事务统筹部提高生产力和经济竞争力专家组成员埃维塔·曼托瓦尼、国家营养局(BGN)监测和监督副秘书伊万·德维·苏桑托、国家粮食局督察穆罕默德·伊姆龙·罗西迪,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规划部/国家发展规划署、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和国有企业(包括印尼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 Patra Niaga)、印尼食品公司(PT Pupuk Indonesia)、印尼国家石油公司(Perum BULOG)、国家粮食局(BTN)、印尼人民银行(BRI)和印尼国家银行(BNI))的代表。(*)
(雨林编辑, 来源:印尼监察专员公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