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日报, 2025年7月15日 , 印尼税务总局将指定来自海外的电商平台代征印尼线上卖家的所得税(PPh)第22条款税款。
一级税务司司长赫斯图(Hestu Yoga Saksama)周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一些来自新加坡、中国、日本或美国的电商平台上,很多印尼商家在上面销售商品。我们可以指定这些平台代征0.5%的PPh第22条款税款。
赫斯图介绍,该局在2020年就已实施类似措施,指定海外电商平台作为电子系统贸易实施者(PPMSE),代征增值税(PPN)。因此,相信同样的方式也可用于此次PPh第22条款税款征收计划。
这项措施也是为了避免国内线上卖家出现“社会嫉妒”现象。“这样国内的卖家就不会抗议说不公平,然后都转去使用海外电商平台了,”他说。
税务总局表示,已与多家大型电商平台进行了沟通,并希望他们能开始准备系统和其他技术需求。
“根据2020年的经验,这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系统在两个月内就完成了。美国和欧洲等国外的电商平台也已准备就绪并最终投入使用。我们相信这不会有问题,而且可以快速实施,”赫斯图说。
此前,财政部长穆利亚尼(Sri Mulyani Indrawati)已于2025年6月11日签署第37号财政部长条例),并于2025年7月14日正式颁布,内容是指定电商平台作为PPMSE代征线上卖家的税款。
代征的PPh第22条款税款比例为线上卖家年营业额的0.5%。这项代征不包括增值税(PPN)及奢侈品销售税(PPnBM)。
该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年营业额超过5亿印尼盾的卖家,卖家需向被指定的平台提交新的营业额声明。而年营业额低于5亿印尼盾的卖家将免于此次征税。此外,一些交易类型也将被排除在外,例如快递服务、网约车服务(如摩托车打车服务)、手机话费销售以及黄金交易等。
( 雨林编辑,来源: 美都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