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日报,2023年9月4日 ,财政部长穆丽亚妮对国家非税收入(PNBP)类型设定了费率标准,以满足黄金签证服务的迫切需求。她通过2023年第82号财政部长条例规定了这一规则。司法与人权部于8月28日签署了关于国家非税收入类型的黄金签证服务紧急需求的类型与费率的规定,并将于8月30日起生效。
司法与人权部条例第2条规定,为满足黄金签证服务的紧急需求而支付国家非税收入类型的费率可以从国外或国内支付。国家非税收入的类型对黄金签证服务的迫切需要包括来自签证的收据、出入境检查,以及其他非移民税国家收入。
第4条规定,所有用于黄金签证服务紧急需求的国家非税收入必须存入国库。
这项规定是根据佐科维总统批准的2023年第40号政府条例规定,该法规正式确定了印度尼西亚黄金签证政策的实施。对于费用本身的金额,签证服务定为每位申请人1000万盾,用于多次入境,有效期最长5年。对于最长的10年多次访问签证,每位申请人的收费为1500万盾;有限停留签证按国家非税收入费率设定,每位申请人的签证费为50万盾。
对于签证服务,还规定了某些目的的签证验证费。第一类的费率为每位申请人100万盾,第二类为每名申请人200万盾,第三类的费率为每名申请人800万盾。至于移民许可服务费率,例如每位申请人最长有效期为5年的有限居留许可为700万盾,每位申请人最长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1200万盾。
对于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永久居留许可费率,国家非税收入费率定为每位申请人700万盾,最长10年为1200万盾,无限期永久居留许可的费率为每位申请人1500万盾。最长有效期为5年的再入境许可证的国家非税收入费率为每位申请人350万盾,最长5年;最长10年的申请人的费率为500万盾,无限期的每位申请人的费率为800万盾。
然后,对于那些需要离开印度尼西亚领土而不是返回或离开的许可证的人的国家非税收入费率金额,定为每位申请人10万盾。
最后,财长将财政部长条例中的公民身份与移民身份变化的报告的国家非税收入费率设定为每位申请人50万盾。
( 雨林编辑 来源: 国际日报/亮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