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日报, 2021年6月28日,印尼卫生部转诊医疗服务主任丽妲(Rita Roghayah)6月27日在雅加达表示,政府通过卫生部已偿还了今年第一期新冠医疗服务费约共16.14万亿盾,其中5.6万亿盾是用于支付2020年3月至12月诸多医院的索赔。
丽妲透露,上述资金是用以偿还全国共1373家医院的新冠医疗服务费,其中803家是私人医院,415家是地方公共医院,58家是国军医院,33家是国警医院,30家是卫生部医院,23家是国企医院和11家是其他部门医院。
她说:“政府向私人医院偿还新冠医疗服务费为最高,其次是地方公共医院,然后是卫生部医院和其它医院等。”
卫生部要加速偿还新冠医疗服务费的目的,除了要保持医院的资金周转之外,也想保证医院更具有良好服务的质量。
2020年新冠医疗服务费共达22.085万亿盾,上述卫生部偿还的5.6万亿盾是其中的一部分索赔金,余下的将分阶段偿还。其中第一阶段支付金为5250亿盾,财政和建设稽查机构(BPKP)于2021年5月22日已审核完毕,目前财政部正预备汇款。
第二阶段支付金为4890亿盾,财政和建设稽查机构于2021年6月11日已审核完毕,财政部部也正预备汇款。第三阶段支付金为1.5万亿盾,财政和建设稽查机构于6月17日已审核完毕,财政部也同样预备汇款。
接着第四阶段支付金为1.1万亿盾,第五阶段为5.8万亿盾,预估分别在6月底及7月底审核完毕;而第六阶段为6.9万亿盾,预估能在今年7月底直至9月底才能审核完毕。
(雨林编辑, 来源:国际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