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哈迈德达尼涉嫌在社交网站散播仇恨言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和平日报, 1月29日,社会激进派人士艾哈迈德达尼(Ahmad Dhani)因在社交网站散播仇恨言论,触犯我国电子信息和交易法(ITE)而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周一(28日)法庭宣判达尼1.5年有期徒刑,并立即被押送至监狱服刑。法官确定,艾哈迈德通过社交媒体上证明散播仇恨言论,引发社会民众分裂,破坏民族团结和煽动宗教信徒的挑衅行为,触犯我国电子信息和交易法,更何况临近2019年正副总统选举之际,达尼的不法行为已经影响到国家和社会治安。

法官判决艾哈迈德触犯2016年第28条第2款的法令有关电子信息和交易法(ITE)的规定。雅京南区法庭法官Ratmoho于28日表示,艾哈迈德故意和没有权散播仇恨言论,当时法官要求立即羁押囚犯。因为艾哈迈德曾没有受法律记录,从原本检察官要求判决犯罪嫌疑犯2年稍减到1.5年有期徒刑。(印尼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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