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日报,11月12日,过去民众要选议员候选人,多是盲目的,就像谚语所说的“买麻袋里的猫”。
民众大多不认识议员候选人。根据2017年第7号关于大选法令,决定谁是立法机构的议员候选人,是政党的职权。
大选法令第241条,参加大选的政党必须甄选国会、省地方议会和县市地方议会议员候选人。根据政党的内部规定,甄选议员候选人是以民主和公开方式进行。这项法令并没有规定要社会参与决定议员候选人人选。
我国举行的大选经历显示,政党领导人有权决定一个议员候选人在议员候选人名册的排名顺序,是置于高位或低位,或只是在候选人名册上充充数。政党领导人经常是以主观愿望来决定某个候选人的位置。政党领导人经常把自己的子女或家属放在排名榜的高位,使他们当选议员的机会更大。政党也会动员选民把选票投给政党领导人的家属,导致有素质的党干部当选的机率很小,因为其名字被置于候选人名册的低位。
自2009年大选以来,直至2019年大选,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不管其在候选人名册上排名高低,他将当选为人民代表(议员)的。除了支持率,候选人的能力和诚信,是决定一个议员候选人当选与否的重要因素。所以,政党必须推举最好的干部参选。
近两天来,本报报道了政党不容易决定2019年大选的议员候选人。为此,未来大选将以公开甄选方式决定候选人,使很久以来依赖政党领导人的“明智”决定,不能再作为衡量议员候选人的标准。尤其若政党领导人涉及司法问题,他的诚信会受到质疑,政党的可信度也将受到影响。此外,民众推选自己的代表时,也将更加明智。
在上届大选,一些政党在大众媒体刊登广告,邀请有能力的公民自荐报名成为议员候选人。然而,前来登记的可能只是寻找“就业”机会的求职者。
日前印尼团结党(PSI)对要成为议员候选人的党员进行能力测试,并接受无党派人士公开参与,此举应该获将得赞赏。这个步骤至少能够减少在决定议员候选人时出现裙带关系。
至少让民众能够从一开始就看到未来议员候选人的真面目,他们不会再胡乱买“麻袋里的猫”。
现在接受公开甄选结果已成为政党领导人的赌注,其它的政党当然也可以仿效选择让民众参与甄选议员候选人的模式。《罗盘报》(千岛日报一方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