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下月实施计程车新条例 为网约车和常规计程车提供3个月过渡期

和平日报,3月25日,交通部长苏马迪(Budi Karya Sumadi)3月24日通过新闻发布会表示,为了实行已由政府发出的2016年有关提供客运服务的第32号交通部长条例的规定,交通部为网约车和正规的计程车企业提供3个月的时间作为过渡期。
苏马迪说:“尽管如此,2017年4月1日照样生效,但我们给他们3个月时间的宽限期来实行上述规定,因此不论警方或是交通局,暂且不会对违规者采取法律行动。”
他透露,一旦过了3个月的过渡期或是在2017年7月1日开始,网约车司机或是网约车提供者不遵守政府的规定,执法当局将对他们采取严厉的制裁行动,例如撤销司机的识别证或冻结其网约系统。
他补充说,上述规定生效之后,所有各方的利益,不论司机或是公众将受到保护。比方说,制定运输配额是为了要保护司机,制定上下限收费是为了要保护乘客,在原则上来说,上述交通部长条例是用于处理有关同等、公正和共同营业等。(国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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