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日报 ,1月14日,政府已颁布2017年第1条政府条例,作为代替2010年有关矿物和煤碳开采活动的第23号政府条例。
通过这项修改条例,国内采矿企业仍可出口精矿砂,但必须将其作业合同许可证改成特别矿业许可证(IUPK)。如果企业坚持采用作业合同许可证,就必须拨资建设冶炼厂。
虽然如此,能源与矿务部长佐南强调,这并非意味着凡是持有特别矿业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出口精矿砂,而且不必建设冶炼厂;而是这种企业必须承诺在5年内建设冶炼厂,而且政府也将监督其冶炼厂的建设进程。
佐南周四(12/1)下午在雅加达能源与矿务部大厦表明,出口精矿砂依旧必须课税,不过却是由财政部所决定税率,而他向财政部建议精矿砂出口税为10%,此前精矿砂出口税为5%。(国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