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不拘留钟万学的4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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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日报,12月2日,国家最高检察署(Kejagung)刑事部副最高检察官证实已收到钟万学(Basuki Tjahaja Purnama )被指在雅京北区千岛岛屿居民谈话中涉嫌亵渎宗教的由警察刑侦局调查的第二阶段调查文件。警方周四(121日)已把涉嫌亵渎宗教案件和证据一并提交给最高检察署。

刑事犯罪案主任(Dirtipidum)阿古斯(Agus Andrianto)警察准将领导下,雅京特区正在休假雅京特区省长钟万学周四(1/12)下午与警察刑侦局调查人来到雅京最高检察署办公室应讯

然而,钟万学没有被最高检察署拘留。总检察署公共信息中心主任(Kapuspenkum)Muhammad Rum 说,第一,警察刑侦局没有拘留这位前任勿里洞县长的原因是,根据总检察署标准操作程序(SOP),若警察刑侦局没有拘留罪嫌,总检察署也没有咯有拘留罪嫌,何况警方已经发布禁止钟万学处境令。第二,根据13名检察官组成的小组评估没有必要拘留钟万学。第三,钟万学作为一个非常合作及非常尊重法律程序犯罪嫌疑人,随时要他来报到,他随时就到。第四,钟万学案件的控告书将分阶段性编制。

“首先,根据156A条和第156条或反之亦然,检查官尚不能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那一条罪行根据156A条和第156条刑事法典,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4年有期徒刑,若根据156A条刑事法典,犯罪嫌疑人可能被法庭判决5年有期徒刑。”Rum 解释说。

Rum说,从一开始,根据警方的接到犯罪嫌疑人的授权调查书(SPDP)信函后,总检察署已开始成立专案小组调查该案件。(印尼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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