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日报,9月21日,新加坡对我国印尼实施的税务特赦纲领(Tax Amnesty)似乎过于担心,但从另一角度评估我国实施的纲领已属正确。
政府也满怀信心,不将因为新加坡某银行之恫言将对参与我国税务特赦纲领(TA)的印尼籍民贷款者施压而受到风吹草动的影响。我国政府以秉守为TA税户保守秘密,保障私隐权不将追查自新加坡的可疑金钱交易活动。
以上已带到政府高层,首先是佐科威总统和李显龙总理出席在柬埔寨首都万象举行的东盟高峰会间隙。根据内阁秘书帕拉莫诺.阿浓(Pramono Anung)说,李总理说明其政府不将阻拦印尼推动的税务特赦纲领。他说,“新加坡不将阻拦,财政部长已和他们直接沟通。”
在万象,新加坡总理也已转达不将阻拦印尼政府的纲领。我国财政部长丝莉.慕利亚妮也已要求新加坡总理助理达尔曼(Tharman Shanmugaratnam)有关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所称的可疑资金流动,强调印尼籍民来自新加坡的赎金为合法,不可列为可疑的金钱交易。并得新加坡政府谅解。这样印尼客户在新加坡银行有关“参与税务特赦纲领”不属于可疑类而受稽查,以上是合法的。
而新加坡当局也通过新加坡财经中心(MAS)已经对新加坡银行业发出指示,协助客户参与税务特赦纲领。慕利亚妮指出有四家银行有许多我国印尼富户把存款放置其中。
FATF为新加坡银行须遵守的规定,以探察洗钱案或恐怖行动支援金。MAS却支持新加坡银行业推动印尼籍银行客户积极参与纲领活动,并藉此良机,实报在国外的财富资产。
虽然已有以上的良好沟通,我国政府还需进一步和新加坡政府座谈,更加明确旧纲领实施,我国籍民才不会三心二意,积极踊跃政府推动的TA纲领。
存放在新加坡的我国籍民义务缴税者资产预计有3000兆盾,其中有报未报的都有。以上约占该国客户存款的60%,但我国相信TA纲领不将对该国银行带来负面的影响。
我国政府一心一意推动税务特赦纲领,普及化说明会也得到国内良好的反应,并唤起企业界的共鸣,纲领成功将能促进我国建设发展。新加坡和我国同是东盟成员国,两国之间有长远的经济文化等交流,新加坡为近邻,也将乐于见到我国建设的发展。(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