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日报,8月 31日,税务总署长肯恩(Ken Dwijugiasteadi)8月30日在雅加达税务总署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通过税务总署颁布了新的规定,这是税收赦免法令衍生的新条例,目的是要消除社会大众焦虑不安的情绪,因为税收赦免法令是一种选择,纳税人可以参加或是不参加这项政府措施,肯定的是没有强迫性的。
肯恩透露,上述规定是讲解有关没有钱缴税的纳税人、无法偿还税务的纳税人、收入非常低的纳税人与退休人士的一切规定。他说:“税收赦免纲领并没有强迫性的,而且也不是一种义务,这是给民众的一种权利,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
他阐明,那些已纳税的纳税人,但没有在年度报税单里呈报某些资产,或是能力补缴税款,或是有收入但没有在年度报税单里呈报某些资产,这些纳税人可以不必参加税收赦免纲领,但在年度报税单给予修正即可。
他举个例子说:“如果我是退休人士,但拥有一间价值100亿盾的房子,但没有在年度报税单里呈报,同时我也没有其他收入,我是否也必须缴纳 2%的补缴税款?钱从哪里来?因此最好在年度报税单补报好了。”
他又举个例子说,一位纳税人已经用工资买房子,或者本来就有了房子,两年后他用储蓄的钱再买房子,然后租给人住,但他没有太多的钱,如果参加税收赦免纲领,缴纳2%补缴税款也许太高了,他也可以年度报税单补报申报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国际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