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濟統籌部金融與宏觀經濟統籌副部長博庇.涵薩爾.拉菲努斯週四(12日)在雅加達向記者表示,目前雙方已達成協議,將在印中貿易中使用人民幣與印尼盾結算。這是2013年10月1日,央行總裁阿古斯.馬爾托瓦爾托約與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所簽雙邊換匯協議(BCSA)所延長部份。當時雙方協定換匯額達1千億人民幣(約175兆盾)。合約期限為3年,並能再繼續延期。
該協約已由今年9月份,中國建設銀行與萬自立銀行、印尼國家銀行和印尼人民銀行,簽放貸30億美元合約所加固。簽約期限為10年。其中30%貸款是以人民幣兌現。“其實,藉此,印中在雙邊貿易中,已能用美元以外貨幣申算。只不過,其落實有賴各國企業家與銀行業的來往關係而定。”
有關協約的運用,除有賴私企取決外,也有賴全球貨幣匯率發展情形。他說,為推動運用該協約,政府將擬定專門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