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央行发布有关 外汇和货币市场交易管理者的规则

和平日报, 5月9日,印度尼西亚银行(央行/BI)发布有关在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进行交易的设施组织者或经营者的规则。而该规则载入编号21/5/PBI/2019的央行条例中。

央行金融市场深化部门主任阿古斯曼(Agusman)称,该规则于2019年4月29日生效。他说,通过金融体系所支持的货币政策,这个规则为确保盾币汇率稳定也是很重要的。

日前,阿古斯曼在雅加达央行办公处称,“央行需要具有诚信,公平,有序,透明,流动性和效率的金融市场的支持。”他说,随着技术的进步,在金融市场交易的设施,包括在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已经快速发展者。以致,通过对交易组织者的安排,央行对在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所有交易进行监督是很重要的。

而所指的交易组织者是,电子交易平台(ETP)提供商,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经纪公司,系统内部化(SI)银行业,和期货交易所运营商。

除了通过提高效率和透明度,诚信,治理,客户保护和金融市场一体化来鼓励国内需求外,该规则亦与G20 OTC 衍生品市场改革倡议和国际指导的发布相一致的。

他说,“当我们在设施与基础设施,交易平台,和利用技术的基础上协调技术时,需要保护并且不伤害所有各方。”他补充称,“因此央行通过此条例来进行安排和监督。确保善治,有公平。”为进一步安排,央行将于2019年10月31日颁布行长委员会成员条例。(印尼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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