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专家:只要有上诉 从来没有实施过“立即拘押”

和平日报,5月10日,雅京北区地方法院认为钟万学亵渎宗教已违反刑法156a条,法官团判处钟万学两年徒刑,并下令立即拘押。
成为疑问的是,已被初级法庭定罪的钟万学是否可以不被拘押?
Trisakti大学刑事法讲师法贾尔(Abdul Fickar Had-jar)认为,钟万学表明要上诉后,意味着地方法院的判决还不具有固定法律效力,拘押的权力就转移到高等法院。
在这种情况下,钟万学可以不必被拘留,理应让他直接到雅京北区地方法院秘书处办理上诉手续。这一规定已载明于刑事诉讼法第21条至第31条。
与此同时,肃贪委前领导人——刑法专家Indriyanto Seno Adji也发表同样的看法,他指出,自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只要有上诉,从来没有实施过“立即拘押”。此外,初级法庭的判决是不可强制执行的,因为还不具有终审判决的约束力。
他建议钟万学和律师团向高等法院申请暂缓拘押或改变拘留犯身份。(国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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