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日报,2023年2月21日,為便利大灣區人材交流的「往來港澳人才簽注」2月20日起在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廣州市6名科研人員成為首批獲此簽注的內地人才。
廣州6名科研類人才獲首批往來港澳人才簽注。 中通社

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姬婧展示其往來港澳通行證。 中通社

中山大學南沙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張湘東展示其人才簽注有效期。 中通社

工作人員手持有人才簽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 中通社

東莞高層次人才呂鍵獲發該市第一張「往來港澳人才簽注」。 微博圖片

市民咨詢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相關事宜。 中通社

廣州6名科研類人才獲首批往來港澳人才簽注。 中通社
人才作為第一資源,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主要引擎和動力。《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條件,充分激發人才活力。
此前內地人才赴港澳從事學術交流等活動,只能申辦商務或個人旅遊等簽注類型,有效期和逗留時間短,且有次數限制。為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交流活動,促進區內建設發展,出入境管理局宣布2月20日起,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從事科研、文教、衛健、法律等6類人才,均可申請有效期為1-5年的多次有效簽注,期間可不限次數往來港澳,每次逗留不超過30天。
(雨林编辑,来源:星岛日报 )
